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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我國<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第二條的定義,專業團隊是指為因應身心障礙學生之課業學習、生活、就業轉銜等需求,結合衛生醫療、社會福利、就業服務等不同專業人員所組成之工作團隊,以提供統整性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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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