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米爾(D.Hammill)等曾界定資源教室為「任何一種的教育措施,學生在一般課程的基礎上,於特定的時間到此接受特殊教育。資源教室與特殊班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學生僅是部分時間到資源教室上課,大部分時間仍留在普通班集中。」

資源教室的目標在為學生與教師提供教學的支援,以便使具有特殊困難的學生繼續留在普通班級中,並激發其學業及情緒的發展,資源教室招收的對象一般為輕度障礙的特殊學生如可教育智能不足、重聽、弱視、學習缺陷、低成就兒童,甚或資賦優異兒童亦可採用資源教室的方式加以充實。 
根據收受學生的類別可以分為:
1.分類的資源教室(
categorical resource room
)即以單一類別的兒童為服務的對象
2.不分類的資源教室(
non-categorical resource room
)其服務的對象較廣,只要有特殊需要的學生皆
可以求助於資源教室。

資源教室的特色為:
1.特殊而不隔離,可以減少學生受到不良的標記影響。 
2.比特殊班更為經濟可服務較多的學生。 
3.課表較有彈性。 

資源教師則為資源教室方案最主要的負責人,其主要的職責有:
1.計劃 
2.評量 
3.教學
4.諮詢服務

資源教師大概有三種基本的角色:
1.直接教導在資源教室的兒童,稱為「診斷或補救的資源教師」。 
2.僅為普通班教師提供諮詢服務而未實施教學的稱為「資源諮詢教師」。
3.令一種情形是教師與普通班教師及特殊兒童皆有部分的接觸,也就是一般我們所稱為的「資源教室教師」。

【96國立體育學院轉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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