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童在環境中,利用各種感官(包括殘餘視力),瞭解自己身體和環境中其他物體之相互關係和位置的能力。簡言之,盲童應知道其所在的位置,更應認知其四周的重要事物。


補充:教學時的方位說明,常以東西南北代替左右(針對年紀較長的盲童較適合);也會以時鐘的點數(前方為12點、右為3點、後方為6、左為9,餘類推)向盲童說明身邊物品或便當菜色等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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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