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德國教育家赫爾巴特(J. F. Herbart, 1776-1841)倡導階段教學法,教學過程循著一定階段,以啟發學生的思想,增進系統的知識和培養推理的能力為目的。赫爾巴特的階段教學法原只有四段─明瞭、聯合、系統和方法,後經由齊勒(T. Ziller, 1817-1882)和其弟子賴恩(W. Rein, 1847-1929)兩次的修訂,遂成為正式的五段教學法。每一階段的教導原則如下:

1.準備(preparation):教師在此階段應設法了解學生的特質和程度,決定要教的教材、預估學習者聯結新舊教材的統覺過程、設計引起動機的活動等。

2.提示(presentation):教師以講述或說明的方式,提綱挈領的、有秩序的提示教材重點。

3.比較或抽象(comparison or abstract):透過師生的互動,刺激學生將新教材與舊經驗相互比較或聯合,以發現原則或原因,促進觀念的抽象化。

4.總括(generalization):此階段包括協助學生思維的類化和分化。不同的觀念使之劃分,相同或類似的經驗使之類化,以促進學習者有系統的和統整的吸收教材。

5.應用(application):指導學習者將習得的原理原則或知識,如何應用到實際的情境上,以解決問題。從問題的解決中,以驗證原則或知識的正確性。

五段教學法的步驟企圖闡釋最佳教學進程安排的五個步驟,但由於教材性質、教師、學習者和環境的因素相當錯綜複雜,教師可彈性應用此種教學的步驟。

資料來源:李咏吟(2000)。五段教學法。載於國立編譯館(主編),教育大辭書(一)(頁898-899) 。台北市:文景書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