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高中職聯招】

(B)對於「直接教學法」,下列敘述何者為非?(A)直接教學是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法(B)強調集中式和小步驟的教學,每節課均包含新教、練習與複習等教學活動(C)強調充足的範例,甚至多元的範例,而且宜提供正例和負例(D)重視形成性的評量,對於學生的進步情形給予立即回饋。

 

直接教學法具有以下幾項特徵:

(1)以老師為中心的教學、訂定系統的教學計畫、仔細地選擇教學目標、使用結構性強的課程、與細步而排序明確的教材、運用有效的教學方法來進行教學、注意學生的專注度和學習動機、老師隨時監控學生的進步情形、以及重視評量與教學的配合等。

(2)強調分散式的教學,採用多單元活動設計方式進行小步驟的教學,每節課均含新教、練習與複習不同內容的教學活動,每項活動均不超過10~15分鐘。此種設計可避免學生注意力易分散及過度學習的缺失,並可提昇學生的辨別力及長期記憶力。

(3)教學生認識一樣東西或一個概念時,如錢幣、車子,範例的選擇宜提供正例和負例,正例的選擇著重差異愈大愈好,如將所有的錢幣都拿給學生看,以免推論不足,並可增強其應用力;而負例的選擇則強調差異愈小愈好,如拿假的錢幣給學生看,以突顯真的錢幣之最重要屬性,以避免過度推論。

(4)強調錯誤修正、診斷補救的方法,以及先備技巧的重要性。

(5)提供清楚明確的教學呈現技術,包括精密分組、同聲反應、反應訊號、座位安排、督導、錯誤修正、診斷補救、與引發動機的方法。

(6)強調充分練習與累積複習的重要性,並提供可行的方式。

(7)強調形成性的評量,對學生的進步情形與學習成果給予立即的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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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