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義:

勒溫 :“研究課題來自實際工作者的需要,研究在實際工作中進行,研究由實際工作者和研究者共同參與完成,研究成果為實際工作者理解、掌握和實施,研究以解決實際問題、改善社會行動為目的。”

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一位研究者 :“所有教育研究中只有由研究成果的應用者來主持,才會使研究成果不致白費,同時,只有教師、學生、輔導人員、行政人員及家長等支持者才能檢驗學校措施,才能使學校適應生活。故上述人員必須以個別或集體形式,採取積極態度,發揮創造思維,提出合適措施,並勇敢加以試驗,且講究方法,有系統地收集資料,以確定新措施的效果。這種方法叫行動研究法。”

康乃爾大學的柏萊克威爾說:“所謂行動研究是一種研究的方法,其研究物件是學校中的問題,其研究人員是學校教職人員,其研究目的是改進學校各項措施,其主要性在於企圖使教育理論與實踐密切累合,且能給予實際工作者以深刻雋永的印象。”

臺灣學者李祖壽認為:“行動研究是現代教育研究方法之一,也是任何領域謀求革新的方法之一。它也是一種團體法,注意團體歷程,團體活動。不過特別重視行動,尤其注重實際工作人員一面行動,一面研究;從行動中尋找問題,發現問題;更從行動中解決問題,證驗真理,謀求進步。在教育方面它是行政、課程、教學各方面謀求革新的重要方法。”

 

二、特點:

行動研究法具有以下特點:

1.重在解決實際問題

2.強調研究與行動結合

3.通過團體合作進行研究(參與人員平等、互動)

4.不做理論上的一般推論,根據實際需要不斷修正行動計畫

5.研究的方法可以有許多種(調查、談話、討論等)

 

三、實施步驟

第一,發現問題。行動研究法的問題通常就是實際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因此行動研究法由問題開始。

第二,分析問題。即對問題予以界定,並診斷其原因,確定問題的範圍。在問題界定的同時,獲得問題範圍內的證據,從而對問題的本質有較為清晰的認識。

第三,擬訂計畫。在計畫中要說明研究目標、研究人員的任務分配和研究資料的收集方法等問題。

第四,收集資料。應用直接觀察、問卷、調查、測驗等方法,有系統的收集所需的資料。

第五,修正計畫。憑藉實際情境中提供的事實資料,來修正原計劃內的缺點。

第六,試行與驗證。著手試行,在試行之後,仍要不斷的收集各種資料或證據,以驗證假設,改進現狀,直到能有效消除困難或解決問題為止。

第七,提出報告。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完整的報告,但必須注意本身研究資料的特殊性,以免類推到其他情境中。

 

 

四、案例

有關教師、校長、專家和校外顧問參加討論會。

會議上討論如何對同一班不同能力學生指定不同的作業。

一位教師反對這種嘗試,因為她覺得大多數學生,在作業上並未付出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如果佈置不同作業,那些平時不大努力的學生會更不用功。

其他教師也同意這位教師的看法。擔任指導的專家不同意這種看法,認為目前學生家庭作業過於繁重。校長同意專家的意見。

校外顧問說:“我們現在還不知道標準的家庭作業負擔究竟是多少?應該先研究每門功課的課外作業標準為多少才算合理”。

於是大家同意每人分擔一部分研究任務。

研究結果表明,大多數學生在家庭作業方面,負擔並不重。

在觀念澄清之後,大家開始研究如何實施個別比的作業規定,希望每一學生依照自己的興趣和才能,與教師共同商定作業種類和題量,從而提高學習效果。 

 

 

 五、行動研究論文撰寫

問題的描述

問題的癥結(原因分析、解題的關鍵點確立)

問題的解決(方案的內容、方案的實施步驟、實施的效果)

反思與討論

 


本文來自浙江教研網http://blog.cersp.com/userlog/8818/archives/2006/623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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