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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可當口試題目

一、現場處理

    1.了解現場狀況,找出事端的學生,並初步研判發生衝突的原因。

    2.採取適當的行動,阻止衝突再度擴大,並安撫情緒高昂的學生,必要時請同學協助勘阻。

    3.對於受傷的學生,了解受傷的程度及部位,運用各種急救方法,暫時控制傷勢惡化,並立即送醫。

    4.對於行凶的學生,盡量安撫其情緒,避免再度受到刺激,引發更嚴重的事情。

    5.緊急聯絡支援的人或單位,由發現的教師在現場處理,設法由學生幫忙協助聯絡、尋求其他老師或訓導處人員,到達現場。

    6.由學務處人員通知警察單位或醫護機構。

    7.由輔導室或教務處人員通知肇事的家長或親人到達現場。

二、事中處理

    1.將事情發生的經過及初步處理情形,以傳真或電話向教育主管機關報備,處理過程、結果及書面報告,於事件之後再行續送。

    2.若事態過於嚴重,有必要報請警察單位處理,則配合警方或檢方協助對於案情的釐清,並以法律途徑解決。

    3.若有必要進行和解,必須通知雙力學生家長到校,由學校組成臨時委員會擔任調解人。

    4.若涉及他校學生,必須迅速通知該校相關人員,必要時可敦請地方仕紳或民意代表協助調。

三、事後處理

 

    1.對學生:

      (1)校園暴力事件通常都有徵兆可循,當學生在行為、服裝、言語或文字上,出現異常時,尤其是學業低成就的學生,身為教師者更應多關心其日常生活。

      (2)曾經發生過暴力衝突的學生,最怕被貼上標記,因此教師或學校輔導人員,對其輔導或交談時,必須避免觸及痛處,讓他產生信賴感之後,所進行的輔導策略方能奏效。

      (3)我們在進行對學生行為的輔導時,不可忽視同濟之間的影響力,必要時運用小團體輔導方式,讓學生於遊戲化的活動中,淡化彼此恨意,進而培養團體的同學愛。


   2.

對家長:

     (1)家庭是孩子們最早接觸的組織,父母親的教養態度對學生的影響深遠,因此進入學校後,還是必須關心孩子的日常生活及交友狀況。

     (2)不要忽視孩子日常的異常行為,也不要姑息孩子的犯錯,教導孩子養成為自己行為負責的態度。

     (3)親師合作,共同為孩子付出心力。

   3.對教師:

     (1)著眼於學生為主體的教育行動,培養學生思考、判斷及日常生活的能力。

     (2)重視學生管理自我情緒的教育,讓學生能夠在團體中發展適切的人際關係。 

     (3)依學生的個別能力適性發展,使學生減少挫折感,提升生命的價值與尊榮。

     (4)加強法治教育,留意學生的情緒變化,重點式的進行家庭訪問或與學生進行個別晤談。

     (5)嚴密的門禁管制、校園巡邏也是杜絕校園暴力事件,有效處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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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