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校園無障礙環境之目的

建立校園無障礙環境之目的,在於增進行動不便學生對於校園生活學習與適應能力,並藉由校園內如:建築物、教學環境、接納等各方面軟硬體之改善,以消除校園內各種有形與無形之障礙,期使行動不便學生能夠在最少限制條件的環境之下,與一般學生一起學習共同享用各種的教育資源。

同時,也讓行動不便老師、家長、社區人士能夠方便地在校園內自由進出活動。

 

二、校園無障礙環境之考慮對象

校園無障礙環境之考慮對象以行動不便之老師、學生為主;行動不便之家長、社區人士為輔。其中,此類行動不便者又依其障礙類型,一般學校以坐輪椅者、柱柺杖者、視障者、聽障者為主,其他類型者為輔;特殊學校則以該校學生為主。原則上設置相關設施、設備,需滿足上述各類型行動不便者之特殊需求。

 

三、行動不便者之障礙特性

行動不便者依其障礙內容區分,可歸納為四類。也就是說行動不便者對於使用校園環境,通常會產生下列四種不便與障礙:

(一)情報障礙

(二)行動障礙

(三)使用障礙

(四)容易發生意外事故

 

四、校園無障礙環境之特性

針對行動不便者之上述四類障礙,校園無障礙環境之建立,需要具備:(一)標示性;(二)可及性;(三)方便性;(四)安全性等四種特性,茲說明如下:

(一)標示性:1.利用視覺的標誌。2.利用聽覺的標誌。3.利用觸覺的標誌。

(二)可及性:1.基地〈學校〉、建築物之可及性。2.設施、活動場所之可及性。

(三)方便性:1.伸展之考慮。2.操作之考慮。

(四)安全性:1.防碰撞。2.防跌倒。3.防摩擦。4.防翻落。5.防夾住。6.防其它意外。

除此之外,「全面性」及「整體性」也必須妥善加以考慮。通常校園面積都極為遼闊,為使行動不便者儘可能到達每一角落,校園無障礙環境需「全面性」建設,不宜偏重某一區域或僅做重點式處理。校園建築配置環境較為複雜,因此,需建立整體無障礙通路,串連各區域,同時除了硬體建設之外,也需軟體建設配合,才能發揮整體的效果,所以校園無障礙環境必須重視「整體性」。

總括而言,校園無障礙環境之特性實宜包含:(一)全面性;(二)整體性;(三)標示性;(四)可及性;(五)方便性;(六)安全性等六種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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