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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wford 於 1931 年所創。

指先列舉所研究的問題或物品的各種屬性,然 後就各個要素,逐一檢討,從中想出各種不同的改良方法。

因為創造不是無中生有,通常是由舊物改造而來,所以列舉其屬性而加以分析研究,有助於孕育創造新觀念,進而獲致創造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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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