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輔助科技」,係指利用科技來協助個人完成某一項功能性的活動;

當科技並非用來作為個人從事日常生活與功能性活動的工具,而是將科技用來做為補救教學或復健計畫的工具時, 則是所謂的「復健或教育科技」(rehabilitative or educationaltechnology),

換言之,一項科技會被稱為「輔助科技」或「復健或教育科技」,完全視其應用的領域而定,「復健或教育科技」(如,認知訓練之軟體)常會被用來做為發展身心障礙者使用「輔助科技」時所需技能的訓練之用(Cook & Husse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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