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日 早上10:00於立法院202會議室

教育部次長吳財順及特殊教育小組執行秘書林坤燦.在立法委員蔣乃辛安排下與台北縣市藝術才能班家長代表展開藝術才能班成班問題的協調與說明.

 教育部明確表示: 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制度更動 .

1.  99
年度的新班將依據< 藝術教育法>管理.< 集中式> 成班.現行制度之音樂
美術舞蹈資優班更改名稱為< 藝術才能班>.

2.  考試方法法規將根據< 高級中學以下藝術才能班成班 標準>辦理. 成班標準將 98學年度第二學期前修正完畢.趕上995月招生考試.

3.  99學年度起藝術才能班新生招生考試廢除< 藝術性向測驗>.(新制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除外). 

4.  台灣國民教育階段之<藝術教育>正式與<資優教育>脫鉤.

 

 

簡言之:

a. 藝術才能資優班全部改為藝術才能班

b. 維持集中式教學

c. 取消藝術才能班入學考試的性向測驗

d.藝術教育與資優教育脫鉤。

 

 

 

 

 

 

"藝術才能班"集中教學 恐成變相升學班(影音)

公視 更新日期:2009/11/13 22:15  

修訂中的特殊教育法明定,國民教育階段的資優藝術才能教育,不可以再把學生集合在同一個班級,可是附帶決議中提到藝術才能班,卻不需要分散教學,有家長擔心,會造成變相的升學班。

 

目前台中市的資優班編班方式,是把性向測驗97分以上的學生編在一起,家長協會擔心,這樣的方式,已經成為變相的能力分班,如果特教法通過,讓所謂的藝術才能班,也就是不是資優定義的學生也能集中在一起上課,更明顯違背了常態分班精神!人本基金會也說,中部地區假資優行非常態之實,已經非常嚴重

 

家長團體表示,如果這樣的規定修訂通過,會造成師資和教育資源的不平衡,對其他學生不公平,而教育部特教小組表示,近期內會重新修訂藝術才能班的設立標準,並且重新界定藝術才能班及資優藝術才能班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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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