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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偷竊事件現場處理原則


本案若是在校內發生,師長接獲報案後可採取的措施:
(1) 耐心誠懇聽完報案內容。
(2) 安撫受竊師生心理情緒。
(3) 若有被盜領、盜刷危機,應請受害師生與銀行聯繫儘速止付。
(4) 初步分析判斷案件內容。
(5) 與校方行政單位(學務處、訓導處)反應處理。

 

本案若是在校外發生,如:學生放學時在便利商店、雜貨店行竊….;師長到達現場處理措施:(通常是現行犯)
(1) 先帶領行竊學生向店家致歉,並歸還行竊物品。
(2) 通知家長到場一同協助處理,並協調賠償事宜。
(3) 請店家給予學校「再教育」學生的機會。
(4) 讓學生清楚了解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2.偷竊事件調查處理原則


初步了解案情後,緊接著是進行調查,除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外,處理之師長可把握幾項原則:
(1) 掌握時效迅速處理。
(2) 未能馬上偵破,列入長期追蹤。
(3) 融入學生尋求可疑線索。
(4) 針對可疑之人、事、時、地、物進行偵查,並善用科技輔助工具,如:監視畫面,學生出缺席紀錄….等。
(5) 面對涉嫌學生,保持理性問案,可協調警方,合作演出「偵竊劇」,突破學生心防,讓學生勇於認錯。
(6) 務求破案以杜絕學生偷竊歪風。

 

 

 


3.偷竊事件後續處理原則

 
對於偷竊事件的處理「破案」之後,是另一項挑戰的開始,學生在犯了偷竊行為後,多半會害怕家長知道,教師在處理要如何讓其家長知道的情況下,應先思考後續處理步驟,請家長協助,若是身心障礙學生所犯下的偷竊行為,其輔導措施更應輔助其戒除不正確行為的工作,避免學生由怕生恨,失去輔導糾正的最大意義。

 

 教師們在偷竊事件「破案」後,應主動了解學生偷竊因素,協助解決其困難,減少促發偷竊的情境與因素,增加學生以勞力或努力獲得他想要物品的機會,並教導控制慾念與管理金錢和使用的方式,最後讓學生了解偷竊行為的嚴重性,及必須承擔的結果。

 

 

 

 

資料來源:劉文心(民97)。國小身心障礙學生的校園安全與校園危機管理,北縣教育,63,頁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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