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桂如

為增加身心障礙學生身體訓練與學習經驗,擔任體育教學的教師,亟需充實「適應體育」(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的基本專業知能,使他們與同儕一樣享受參與運動的機會與樂趣。


  透過適應體育多樣化的活動設計,視學生需要與個別差異,加以擬定教學目標、選擇課程內容、應用教具器材與轉換教學方法,將能確保學生獲得適應性的動作表現,感受身體活動方面的成功經驗與樂趣。教學原則如下:

1.適性教學:

針對學生的障礙程度、身心狀況以及學習需求,設計個別化的體育教學方案。

2.多感官教學:

發揮多重感官的結合,運用綜合性感官,享受運動的樂趣,例如:視覺、聽覺、動覺、觸覺。

3.結合輔助科技:

運用特教復健工學、知動訓練器材等適性科技,例如:透過特製輪椅,提供移動。

4.循序漸進:

依學生個別的能力與限制,按「他動運動」(例如:完全由他人協助伸展手肘彎屈伸直的動作)」、「協助運動(例如:自己出部分的力氣,部分則由他人協助伸展手肘彎曲伸直的動作)」、「主動運動」(例如:自己獨立完成動作)與「阻力運動」(例如:比腕力時,肌肉收縮鼓起、避免關節的運動),循序教學,並適時予以回饋。

5.功能性體位分級:

若進行身心障礙組內的比賽,可依個體的障礙情形加以分級,例如:游泳是所有身障者都可參加的項目比賽,依其功能性的體位可分為十級,並以分級相同者互相競賽。

6.安全第一:

教師應隨時注意學生參與的狀況,例如:身體、機能狀況、運動能力、社會適應能力、行為(行動)特性、學習能力等。此外,學生從事運動時,教師須針對該活動的安全性予以指導,並做事前必要的防範措施,例如:配戴護具。

 

 

針對身心障礙個體的殊異性所設計的適應體育教學內容,目的是為了協助個體發揮潛能,以聽障生為例,其適應體育教學內容大致與一般同儕相同,惟需注意活動前、中、後的相關調整。

  一、活動前的指導:教師應先安排聽障學生坐在能清楚看見教師講解的位置,配合使用FM系統,經由示範、播放投影片或圖片講解等視覺性的線索輔助,加以說明活動規則與注意事項。例如:當從事游泳或可能有身體碰撞等劇烈性活動時,應提醒學生先行將助聽輔具取下。

  二、活動中的調整:教師應善用不同的具體視覺線索,例如手勢、肢體動作、標語等,提醒學生進行的活動內容。例如:實施舞蹈或肢體伸展教學,應以明瞭易辨的分解動作進行,此外,在分組活動中宜適時安排同儕小老師協助。

  三、活動後的評量:透過多元評量方式,例如:活動參與度、同儕團隊合作精神等加以評量,並針對學生是否積極從事適合自己的體適能活動,採用自我評量、紀錄表、檢核表、觀察等方式評量。整體而言,教師應衡量個體在體育活動上其感官功能影響的程度,適切發展個別的評量計畫,以「適應體育」的評量成果取代「一般體育」,並斟酌調整評量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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