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合法係由果登(Gordon W.J.J.)於1961年發表「分合法:創造能力的發展」(Synetics: the development of creativity)一書,所提出的一套團體問題解決的方法。

其本義為「將原不相同,亦無關聯的元素加以整合」。

 

果登的分合法將過去所認為神秘的創造過程,用簡單的話歸納為兩種心理運作的歷程:

 1.使熟悉的事物變得新奇(由合而分)。

 2.使新奇的事物變得熟悉(由分而合)。

 

 所謂「使熟悉的事物變得新奇」,也就是熟悉的事物陌生化,此一歷程在使學生對某種熟悉的事物,用新穎而富有創意的觀點,去重新了解舊問題、舊事物、舊觀念,以產生學習的興趣。

例如,有一些諺語就是從另一個新奇的角度來解釋一些熟悉的概念,就像我們很熟悉的「母雞」這個概念,採用化熟悉為新奇的方法,就是:「母雞只是生蛋的一個工具。」

 

 

  所謂「使新奇的事物變得熟悉」,也就是熟悉陌生的事物,此一歷程,主要在增進學生對不同新奇事物的理解,使不同的材料主觀化。

大部份的學生對於陌生事物的學習,多少都會有些壓力。所以,面對陌生的事物,或新觀念時,教師可經由學生熟悉的概念來瞭解。

 

通常可以用兩種方式來熟悉陌生的事物。

 其一是分析法,先把陌生的事物盡可能劃分成許多小部份,然後就每個小部分加以研究。

第二個方法是利用類推,即對陌生的事物加以類推。例如,可問學生:「這個像什麼呢?」,「它像你所知道的那一樣東西呢?」

 

 

 果登的分合法,主要是運用類推(analogies)和譬喻(metaphors)的技術來協助學生分析問題,並形成相異的觀點。

 

 「譬喻」的功能在使事物之間,或事物教材之間形成「概念距離」(conceptual distance),以激發學生的「新思」。

例如,問學生:「如果教室像電影院」,提供新穎的譬喻架構,讓學生以新的途徑,去思考所熟悉的事物。

 

 相反地,我們也可以讓學生以舊有的方式,去思索新的主題,例如,以人體去比擬交通運輸系統。

譬喻的活動可將某種觀念,從熟悉的教材串連到新教材,或以新觀點,去分析熟悉的教材。

透過此種「概念距離」的形成,學生能自由任意地思索其日常生活中的活動或經驗,發揮想像力及領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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