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閉性疾病(萬分之二~四):

1.相互社會性互動有「質」的障礙。

2.語言及非語言的溝通和想像活動都有「質」的障礙。

3.活動及興趣種類明顯侷限。

 

二.特殊發展性疾患(百分之五~十)

1.學業技能疾患:發展性算術疾患、文字表達及閱讀疾患。

2.語言及說話疾患:發展性發音、語言表達及語言接受疾患。

3.運動技能疾患:發展性共同調濟疾患。

 

三.注意力欠缺之過動病患(百分之三~十)

由大腦發射異常腦波,產生干擾行為,其注意力及自我控制力損弱,活動量大,且有衝動的行為。

父母親及教師要以「行為矯正」方式治療過動兒,多找機會讓他活動;環境中的刺激物要儘量少,且說話聲音要小,以避免刺激過動兒。

 

四.品性疾患(百分之二~九)

有反社會人格,只能以行為矯正方式來幫助他,無法用藥物治療。

 

五.對立性反抗疾患:易和家長唱反調,可能是父母管教方式有問題,要從父母親方面溝通。

 

六.分離焦慮疾患

 

七.拒學症

 

八.抽動性疾患(萬分之五)

搖頭、臉的抽動、發怪音、動關節,主因是腦波的影響,只能用藥物控制,但要注意,若有外在刺激,其抽動性症狀會更嚴重。

 

九.功能性遺尿症:

此症狀易見於泌尿系統出問題或家庭因素。可用藥物治療。若是斷續性,可能是外在環境的因素。

 

十.嬰兒期或兒童早期反應性依附疾患:

在多方面的社會關係有明顯障礙,可能和小時候環境變化太快,為了要適應環境,才產生較強的依附性(親或抱、撒嬌等行為)。

 

十一.刻板習慣性疾患:

指有意且持續的無作用行為,常造成病童身體傷害,或明顯干擾其正常活動,必要時須動手術做矯正。

 

十二.選擇性不語症:

在某些環境下表現多話;但在某些環境則不說話。

 

十三.睡眠性疾患:

如:夢境焦慮、睡眠驚恐及夢遊等疾患。

 

十四.拔毛癖:

 

十五.精神分裂病:

包含思考、知覺、情感、行為等多方面之廣泛障礙;發病過程某段時間與現實有明顯脫節;人際關係、社會功能變差。此病症可視為慢性病,說不定要跟病人一輩子,只能慢慢防治。

 

十六.現實感缺損:

知覺、判斷與評估充滿衝突,與外在一般觀察不相容,無能力辨識內在及外在世界的妄想、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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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