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盲的學生主要是靠觸讀點字,並輔以聽讀。

點字是再1829年法國的盲教師柏萊發明摸讀點寫法的成果,世界各國在一期語言的特性分別自行修訂,另成一套點自制度,我國現採行國音點字法。

點字是由「方」所構成,「方」是點字符號的單位,每一「方」由六個點所組成,其大小大約一指腹,以便盲生盲讀,這六個點已成方形的樣式呈現,長為三個點,寬為兩個點,相鄰兩點之間的距離相等,此六個點可有六十三種不同的變化,由不同變化的「方」在不同的點字系同中賦予不同的意義。

雖然摸讀能夠解決盲人的問題,但是摸讀的速度仍不能和視讀相比,所以盲生必須輔以聽讀,而聽讀的材料是有聲圖書,如唱片、錄音帶、或是他人有系統的頌讀,由上可知,盲人的閱讀材料大抵是點字圖書和有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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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