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構音測驗(陳政見,1987;毛連塭,1994)

1. 編製者:毛連溫。協編者:曾國光、蔡婷婷、黃宜化、楊雲霞

 

2. 測驗目的: 評量兒童的構音能力。可以診斷兒童構音缺陷之情形與困難所在,也可以為教學國語構音或矯正構音缺陷知教材。

 

3. 出版單位&版權所屬:高雄復文圖書出版社

 

4. 適用對象:國小語、聽障兒童

 

5. 測驗內容:可分為3個部分

a. 詞中音分測驗(phonemes-in-phrases subtest) 包括2個分測驗,即以圖片為刺激物的詞中音分測驗及以文字為刺激物的詞中音分測驗,每詞包括兩個字,每字包括聲母語韻母。

b. 句中音分測驗 以一短文為刺激物,學生念完文章後就已發出全部國音的聲母語韻母。

c. 可刺激性分測驗 以前列三種分次驗為刺激物,由主試者念出來,受試者跟著念,以觀察構音缺陷兒童可否接受刺激而發出正確的國音。

 

6. 施測時間:無時間限制

 

7. 實施程序

a. 圖片部分:主試著打開測驗本並置測驗圖片於兩者之間,此時主試者先看到欲測之語言,再翻閱第一張圖片讓兒童說出圖片的名稱,依兒童答對或答錯的語言記錄於紙上。

b. 語詞部分:以語詞為刺激物,施測時,主試者打開的測驗本置於兩者之間,主試者先見其欲測語音,再一頁翻閱過去,讓兒童看見欲測的語詞,兒童如能順利發出欲測語音,則在記錄紙上記錄通過符號,如欲測語音發錯,則將錯誤的語音記錄,再翻頁進行測試。

c. 短文部分:以一段文章為刺激物,主試著注意聆聽文中畫線的部份,故主試者應先熟知測驗內容,了解欲測語音之位置,然後才能正確把握兒童的構音情況,當施測時,呈現短文給兒童,主試者也有一張,同時主試著並將記錄紙置於左側隨時記錄。

 

8. 記錄方法:本測驗以六種"記號"來記錄是否正確發出語音。

 

9. 測驗功用

a. 本測驗旨在診斷語音障礙,包括替代(s)、省略(o)、歪曲(D)、增加(A)。

b. 圖形部分可用於不識字兒童,語詞與短文可用於識字者,故不受識字與不識字之影響。

c. 本測驗圖形部份便於診斷幼兒及不識字者之構音缺陷。語詞部份可使識字者發出可欲詞彙。「短文部份」便於診斷受測者在文章中之構音缺陷。

d. 可做全部測驗,亦可作單獨詞彙測驗。

e. 本測驗可供說話教學之用。

f. 可適用任何年齡。

 

10. 測驗限制

a. 本測驗常模取樣僅限於高雄市福東國小,故其它地區不宜以此常模作比較。惟因本測驗之功用在於診斷兒童之構音缺陷,故仍可用於其他地區。

b. 本測驗只宜作個別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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