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99板橋高中】
行為目標的設計,則應包括下列五個要素:
1.對象:敘述學習者的特徵,即達到預定學習行為的人,通常是指學生, 一般省略不寫.
2.行為:即 達到教學目標的具體學習行為,使用動作的敘述說明可觀察的行為。
3.結果:即學習行為的結果,
4.情境:敘述學習進行時的情況或條件,即學習行為的情境或條件,可以省略
5.標準:敘述評鑑學生成就的標準,即評量學習行為的結果, 可以省略
陳穎の特教考題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