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中華民國特殊教育概況》(教育部,民98),說明我國規階段的特殊教育重要措施如下:


(一)健全特教法制,引領政策精緻發展

積極推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教育,並陸續發布相關法令規章,確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服務對象,成立特殊教育專責行政單位,保障特殊教育經費預算,強化特殊教育工作人員專業,重視家長參與權,落實個別化教育計畫,提供專業團隊及相關支持服務,並明訂身心障礙學前教育向下延伸至三歲。建置法制促進特殊教育學生之權益,奠定我國特殊教育發展根基。

為使我國特殊教育全面推展逐步邁向精緻化,本部於2008 年發佈《特殊教育發展報告書》、《資優教育白皮書》,作為我國特殊教育發展之藍圖。藉以規劃、推動各項執行策略及近、中、長程方案,促進特殊教育學生適性學習及潛能發展,全面提昇特殊教育品質。

 

(二)紮根學前階段,重視幼兒早期療育

特殊教育法將身心障礙及發展遲緩幼兒納入服務對象,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向下延伸至三歲,結合教育、醫療及社會福利服務等資源,共同推展身心障礙兒童早期療育。優先提供就讀學前私立幼稚園、托兒所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身心障礙幼兒經費補助,引導其就近入學、彈
性多元安置;並督導與協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學前特殊教育方案,鼓勵進用專任合格學前特教教師,提供教師在職進修特殊教育專業之機會,強化教師對身心障礙幼兒處遇之專業能力。

2003 年度起成立學前特殊教育專案工作小組,加強推動「學前身心障礙特殊教育實施方案」,增加接受特殊教育服務幼兒人數及實施場所,提昇學前特殊教育合格教師數、改善幼教場所無障礙環境、實施巡迴輔導、專業團隊服務等,全面滿足三歲至六歲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殊教育需求。


(三)建構無障礙環境,營造校園全面支持

建立無障礙校園清查系統,全面檢核各級學校無障礙設施,逐年編列經費協助學校建立或改善校園整體性之設施設備,以符合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融合及現代化原則。

加強社區及校園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強化無障礙心理支持環境,鼓勵全校教職員工生接納及協助身心障礙學生。並重視家長參與之法定權益,保障其參與鑑定安置、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及特殊教育學生家長至少一人為學校家長會委員,由學校主動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家庭
支援服務,營造無障礙校園環境。


(四)提供專業服務,促進學生學習適應
為提供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有關鑑定、教學、行政支援及相關專業服務,補助設置縣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大專院校特殊教育中心、華文視覺障礙圖書館,並充實相關專業團隊人力,以協助學生學習及生活適應、復健治療、家庭支援、家長諮詢等必要之相關支持服務。

設立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等學習輔具資源中心,個別化提供學習輔具,並進行需求評估、借用及維修,以滿足不同障別學生之學習需求及學校生活適應。


(五)辦理獎勵補助,扶助學生充分就學
為獎勵及協助特殊教育學生就學,辦理特殊教育學生獎助,提供獎學金、助學金,鼓勵認真向學之優秀身心障礙學生及特殊表現之資賦優異學生。並考量家庭經濟狀況,補助清寒之身心障礙學生,減免其學雜費,給予必須之教科書、教育輔助器材;協助縣市辦理專班服
務,提供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減輕學生家長負擔。

身心障礙學生如無法自行上下學,免費提供就學交通車或補助其就學交通費,以解決學生上、下學交通問題,協助其能充分就學。


(六)推展12 年就學,延長國民教育年限
身心障礙學生因其身心特質之差異,教育上有其特殊需求性。2001 年推動「身心障礙學生12 年就學安置實施計畫」,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就近、免費及適性之安置措施接受高中職教育,落實延長國民教育年限,逐年提高身心障礙學生後期中等教育階段之就學比例。

為擴增身心障礙學生高中職就學機會,朝向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邁進,特推動「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發展方案」,更期高中職階段身心障礙教育能達成入學管道多元化、就學安置社區化、教育環境優質化、輔導轉銜個別化、家長支持全面化與資源網絡精緻化之
目標。


(七)規劃多元入學,擴增高教就學機會

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高等教育階段多元管道升學機會,辦理大學及技專校院多元入學方案、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以及各大學校院得自願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補助大專校院設置資源教室提供學生輔導及輔具資源等支持,增加身心障礙學生接受專
科以上學校教育機會。

各項升學甄試或考試招生委員會應遴聘特殊教育相關人員,並依據考生障礙類型及障礙程度之需要,規劃適當考試服務措施。提供公費留學考試名額,以鼓勵優秀身心障礙大專畢業生赴國外進修。


(八)落實資優方案,發展學生多元才能

鼓勵及輔導推動各類資賦優異教育方案,重視學生多元智能之培育,依據學生一般智能、學術性向、藝術才能、創造能力、領導才能及其他特殊才能之優勢能力,結合校內、外資源,規劃辦理各項資優教育活動,提供資優學生提早入學及縮短修業年限等彈性化學習機制。

明確規範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鑑定流程及安置方式,以利各縣市政府辦理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工作有一致性作法。並加強鑑定與輔導身心障礙及社經文化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激發其發揮卓越潛能與傑出表現。


(九)研發特教課程,強化教師專業能力

定期檢討並修訂國民教育、高中(職)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課程綱要,發展學前階段特殊教育課程指引,以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做為課程之調整原則,落實特殊教育適才適性教學,協助教師設計符合特殊教育學生所需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辦理全國特殊教育教材教具、輔具暨電腦輔助教學軟體設計比賽,鼓勵特殊教育教師能依據學生需求自行製作研發適切之教材教具。

為強化教師專業及因應融合教育與普通教育接軌之需求,積極協調各師資培育大學開設學分班,針對中重度障礙、溝通障礙、聽覺障礙等特定課程進行專精訓練。並設置專業團隊人才資料庫,與各專業學會共同合作辦理人員儲訓。同時,補助縣市政府、大學院校特教中
心辦理各項特教研習,補助私立特殊教育學校改善師資,提供現職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師教師、行政人員及專業團隊人員等特殊教育進修機會,期能系統性提昇教師及相關人員專業知能。


(十)結合社會資源,提昇學校教育助力

在資優教育方面,運用社區資源,聘任特殊專長者協助教學,豐富資優教育與教學資源;支持資優教育教學實驗及研究工作,促進資優教育精進發展。


逐年增加民間團體辦理特殊教育補助經費,結合機構、家長團體、學會組織等資源,共同推展特殊教育。並定期表揚愛心楷模廠商,鼓勵廠商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實習及就業機會,創造身心障礙學生無障礙之就業環境。鼓勵家長團體與民間機構參與教育行政機關特殊教育
規劃諮詢;學校與社區充分合作,結合人力、物力等資源,協助辦理特殊教育活動,增進學校教育發展。


(十一)E 化特教行政,整合資源流通共享
建置特殊教育資料庫(SET)開發特教通報系統,分階段逐年擴充通報功能,現有轉銜服務通報系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實施概況檢核表系統、無障礙環境清查系統、縣市補助交通車汰舊換新系統、各項特教補助經費系統、鑑定安置系統、輔具管理系統、專業服務申請系統、巡迴輔導服務系統等,達到行政流程簡化及資源充分運用之目標。另增置特教相關研習報名系統、特教網路諮詢系統、特殊教育刊物、數位學習及虛擬學習網站等,提供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多元服務與支援。

針對視覺障礙學生之特殊需求,設置專屬之無障礙全球資訊網、華文視障電子圖書館。另提供身心障礙學生職業教育資源網、高中資優資訊網、阿寶的天空等,俾利教師及相關人員取得特殊教育相關訊息、教材、資源。

 


(十二)辦理訪視評鑑,倡導特教績效責任
辦理各項特殊教育訪視評鑑,由本部對縣市政府、大學校院資源教室、特殊教育學校、高中職特殊教育班等定期評鑑或訪視,縣市政府亦對所屬學校辦理特教評鑑。結合專家學者、家長團體、行政、教育專業之力量,確實瞭解特殊教育工作之問題與成效,於評鑑實施後辦理評鑑檢討、績優獎勵及追蹤輔導,更有效督導及提昇特殊教育服務品質。同時,每年辦理優良特殊教育人員表揚,提振特殊教育人員士氣,激發見賢思齊之效果。

結合特教行政督導項目運用各項資料庫,分析規劃特殊教育,查核縣市特教補助經費執行成果。督導各級學校自我檢覈學期特教業務執行及無障礙環境清查狀況,線上填報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實施概況檢核表,即時瞭解特殊教育執行情形,作為行政管理及政策擬定之
依據。

 

  

文章來源:吳武典(民98):我國特殊教育政策現況與趨勢。2009特殊教育與科際整合學術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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