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東儒 前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祕書長

  在所有殘障者中,顏面損傷是其中較獨特的一種。即使在殘障福利法中的歸類,也遲至79年初才將顏面損傷者歸為殘障者,有資格申請殘障手冊。由此可看出顏面損傷者之障礙部分難以被一般人了解及接受。

  要知道如何與顏面損傷者相處,應先對顏面損傷形成原因有一番認識:

顏面損傷形成之原因

  概括而言,顏面損傷的含義為因先天性、後天意外或個人因素導致臉部(含頭顱)歪曲、傷痕、缺少器官而影饗其外觀者。

  其中先天性顱顏畸形的原因有下列可能:

  • 受精卵的缺陷,即由父母遺傳而來。
  • 外在因素影響母體懷孕時的身體狀況,如

1. 藥品使用不當。
2. 營養不足。
3. 氧氣不足。
4.濾過性病毒感染。
5. 放射線。

  後天性顏面損傷的原因有下列可能:

1. 灼燙傷(為形成傷殘主要原因)
2. 意外事件受傷。
3. 腫瘤病變。
4. 皮膚疾病。
5. 小針美容後遺症。

傷友的生理特質

  「傷友」是我們在基金會裡對顏面損傷者的稱呼,而傷友的生理特質因其成因有相當大的差距。有些朋友其外表看不出來而實際上有其缺陷,如小耳症、假眼或兔唇之縫合,另有些朋友是受到嚴重灼傷,臉部幾乎都需要重整過,如做鼻樑、耳骨、眼皮及頸部連結的切割手術,外觀相當不平整。因此就外觀而言,就有相當大的差異性,現在就主要傷者群灼傷患者來談其生理特質。

  灼傷者其受傷部位依受傷程度之不同有所差異,一般而言可有以下幾種狀況:

  • 二度灼傷者:其患部易有肌肉增生及肥厚現象,若復健末做好,外表易見不均勻式的厚塊。頸部、眼部、嘴巴及四肢若末能做好復健,其開合皆很容易發生困難。
  • 手部灼傷者:部份傷友其手指關節不能彎曲,而且沒有指甲,因此取用食物較喜用湯匙,另外打開使用易開罐的飲料,對這些傷友也有困難。
  • 面部灼傷者:部分朋友的嘴唇傷後以吸管食用飲料較為方便。
  • 灼傷者因其植皮面積大,夏天植皮部份排汗不易,較常人容易發熱,因而更為需求有空調的場所,以及常需要上洗手間。
  • 灼傷後,植皮復健初期不宜曬到陽光,以免膚色變暗,因而比較不願外出。

  以上只就幾點例子言其生理特質,而顏面損傷者無所謂特別的心理特質,我們都一樣是人,一樣有七情六慾,只不過因原本臉上就帶傷或後來受傷,因此較一般人更在乎其受傷部位給人的感受,形成較易退縮及自卑的現象。

 

資料來源: 身心障礙者服務資訊網 http://disable.yam.org.tw/life/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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