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兒童係指因生理疾病傷害,導致機能異常,而致使生活適應、社會適應有功能上異常或適應困難的兒童。

發展遲緩兒童發生的原因中,有部分已知的原因是來自生理傷害導致障礙的形成,而造成有發展遲緩的現象。

例如:視覺、聽覺缺陷的孩子,因學習管道的受到限制,而表現出有發展遲緩的現象。

但不是所有的發展遲緩兒童都會是殘障兒童,可是部分發展遲緩兒童是因為有殘障的事實,而顯出發展遲緩的情形,也有部分因發展遲緩現象未獲改善而成為殘障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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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