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調整是指工作場所也許仍在同一環境,但工作性質及內容有所改變。

例如一位中途致殘者,受傷之前的工作是一次搬運約10公斤的塑膠作料,但因長期工作受傷而導致兩手肘肌腱發炎,經醫師檢查、職能治療師生理評估及復健諮商師的職業諮商和評估工作情境的結果,認為案主已不適合做原工作職務,但發現在同一工作環境中,有另一工作職務較適合此個案,此工作為摺化妝盒的內部紙墊,在重新設計工作環境後,如調整座椅高度及加一背墊,而使此個案能在不需經常使用手肘肌肉情況之下,以手指動作就可以完成工作。

此外,考量個案的情況,在工作量和工作時間上也給予較大的彈性,例如每工作半小時就休息十分鐘。

其他,在工作環境的通風度及冷暖調節上,也做適度的調整,以達適當室溫。

這是一個典型在同一工作環境不同職務的例子。此一模式的優點是使個案不需花大多的時間去適應新的職務,尤其在人際關係的調適上,可以有連結及得到同事的協助及支持。

 

 

第二種職務調整的方式是同性質的工作,但在不同的工作環境,此種方式的安排是身心障礙者可能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降低了生產力,為了延續其工作生產力,可安排個案至另一個可接受其目前現存的產能的工作環境,作相同內容的工作,並且依照存有的生產能力,藉著必要的職業訓練,再回到原職場。

 

 

資料來源: 身心障礙者服務資訊網 http://disable.yam.org.tw/life/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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