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

職務再設計一定是「人」與「職務」發生關係而產生,所以可在操作時,觀查其不便之處,或可改進的情況,並瞭解一般員工和身心障礙員工在從事此項業務時的差異。

 

解決:

職務再設計一定是有再設計的概念存在,可能經過某一種解決方式,讓身心障礙員工更適任其工作,而在解決方式依序可分為調整、購買、改裝和研發四種階段,簡單但需考量及時與經濟。

    可分為四個不同的模式,其中以方便、快速、簡單為原則,並無其先後順序,
    但是在進行時,皆需緊接的周圍適應或專人指導才能發揮其功效。四個模式說明如下:

   
工作調整:職務調整以提升工作能力。
    購買現品:個案所需輔具是否可購買現有產品解決。
    產品改裝:個案所需輔具是否可購買現有產品改裝。
    開發設計:需量身製作其職場或身心障礙專用的器具或工作流程。

 

 

操作:

應陪同操作,並觀查其是否合用,需要那一些指導或資源配合,可讓身心障礙員工在設計過後,能順利達到當初設計的預想點。周圍環境或員工配合是很重要的。

 

追蹤:

對於使用一段時間後,應加以連絡或再觀察,因為有可能身心障礙員工員工經過一段時間後,已不再需要原來的職務再設計,可能更工作職場已熟悉,或因生理情況改變,二者皆有可能讓原來的設計不合用。再進一步可能需用更簡單或更困難的設計,才能夠提高或維持其現有的產能。

 

 

資料來源: 身心障礙者服務資訊網 http://disable.yam.org.tw/life/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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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