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一個針對幼小的資優殘障學生的補償和促進教育方案(簡寫RAPYHT),可以作為國內資優鑑定之參考。其鑑定程序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一般的方案:

此階段提供各種機會,鼓勵兒童表現其創造、解決問題之能力,受過訓練之教師從旁觀察其學生是否具備一般的資優特質。

 

第二階段為才能的篩選:

此階段教師和家長要以非正式的觀察來評量孩子的表現,並篩選出前百分之十二到十五的孩子。

 

第三階段為才能的鑑定:

由各種不同領域之專業人員共同評估何人合於標準得以進入特殊教育方案中。

 

第四階段為深度的評量:

此階段基於每位學生才能的側面圖,發展出個別化教育方案,作為教導學生學習的依據(取自吳昆壽,民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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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