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處罰效果的影響因素:

 處罰效果的發揮繫於有效運用懲罰物的方法。

 

(1)處罰的延宕—快或慢:若要讓懲罰效果最大,就應在不適當行為發生後,立即給予懲罰物。(如:晨間打掃)

 

(2)處罰的時制—連續或間歇:剛開始降低或消除目標行為時宜用「連續性處罰」,當行為已有效降低之後,才可以實施「間歇性處罰」。(如:罵三字經)

A.連續性處罰:每當某反應發生時就給予懲罰物。

B.間歇性處罰(或稱部份處罰):當出現幾次反應之後再給予懲罰物。

 

(3)處罰的時機—早或晚:不適當行為剛在發展之初就給予處罰,其效果較佳。(如:吸煙)

 

(4)處罰的方式—單一或變化:變化處罰的方式會有助於提升處罰的效果。(如:遲到)

 

 

 

 

2、運用處罰的要點:

 任何處罰技巧的使用,均應考量影響處罰成效的因素。其要點如下—

 

(1)建立不適當行為處罰原則。

(2)說明可以接受的行為。

(3)選擇有效的懲罰物。

(4)立即運用。

(5)每次行為發生就一致地運用。

(6)正確地使用懲罰物。

(7)公平地使用。

(8)平穩且非情緒化的實施處罰。

(9)行為需要快速降低時使用。

(10)防止躲避、逃脫或攻擊行為的機會。

(11)降低日後處罰的需求。

(12)再次提供獲取增強物的方法。

(13)提供可接受行為的楷模。

(14)提供受歡迎行為的激勵。

(15)增強適當的行為。

 

 

 

3、運用處罰的副作用:

 雖然處罰能夠降低或消除不適當的目標行為,但也可能會製造出更糟的行為後果或引發出其他的問題。因此,可能產生的副作用如下—

 

(1)情緒反應:引起不適當的情緒反應。(如:父母打小孩,小孩產生哭鬧、喊叫…等)

 

(2)逃避和避免:導致逃避處罰或避免的情境。(如:在家受處罰,小孩產生逃家、找阿公阿媽護衛…等)

 

(3)攻擊行為:導致攻擊其他人或動物。(如:常遭家暴,結果產生有攻擊性行為…等)

 

(4)處罰的示範作用:致使他會有類似父母或家長的行為控制技巧,來控制其他人。(如:父母常用三字罵小孩,小孩也會學到用三字經罵人…等)

 

(5)處罰的持續性:處罰無法長久改變小孩的行為,但短期效果是立即的,所以父母、老師會更加依賴處罰,而忽略處罰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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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