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美 撰

壹、介入策略的應用與限制


一、策略介入的時機:


構音矯治介入的時機,就臨床矯治成效來說愈早愈好;但就語音發展的完成年齡來說 ,則以四歲以後較為合宜。過早或過晚各有其缺失:


(一)、過早矯治的缺失:孩子構音器官尚未發展成熟,過早矯治一方面易造成孩子心理上的壓力;另一方面易讓孩子導致錯誤的發音方式,此二者皆容易引發日後語音矯治的困難。另外年齡太小的孩子,語言的理解力較差,學習專注力也較無法持久,這些因素,在在影響著矯治的進行與成效。


(二)、過晚矯治的缺失:孩子愈大其錯誤音之固著情形愈嚴重,除了目標音較難發出外,要將目標音類化至日常對話中,更是困難重重;另一方面,孩子愈大,構音異常對其人際互動之影響愈大,孩子就愈害怕、甚至不願面對這個問題,也因此造成矯治上的困難。


因此,構音矯治以學齡前四歲至六歲最適宜,隨著年齡增加,矯治成效則愈困難。


二、介入策略的應用


    構音異常的矯治方法林林總總的雖然很多,卻沒有一種可以適用所有的人之所有的構音問題。因此,矯治者需根據個案的背景資料及測驗所蒐集到的資料進行分析,若有器質上的問題,則應轉介至醫療單位接受診療。若為其他因素:如機能性的構音異常、環境因素等,則可考慮依其個案構音異常的原因、錯誤的嚴重性(複雜性)及孩子的能力、年齡等問題,適時選擇或搭配不同的方法、策略進行介入:


(一)、依造成構音異常的因素不同之策略介入


1.語音的聽辨力:語音聽辨力包括對別人所發出語音的聽辨力及對自己所發出語音的聽辨。對他人語音聽辨較差的人,較無法分辨相近音的差別處,因而無法有正確的構音;對自己語音聽辨力差的人,較無法進行自我監控,除了構音時有誤外,對於日後促進構音的類轉亦有較大的困難。


   策略的應用:


(1).構音異常源於對目標音之不熟悉而無法分辨目標音與錯誤音之差異,進而造成類轉困難。可先使用聽覺刺激、聽能辨別訓練,以增進對目標音的熟悉度。


(2).搭配最小對比法、配對刺激法、關鍵字法,藉由正確音與錯誤音的對比、分辨,以順利發出正確的目標音。


(3).接著可利用自我評估法進行自我監聽,藉由不斷的記錄、回饋,可使目標音穩定下來。


(4).最後則可利用提醒刺激,搭配周遭相關人員的協助順利的將目標因類轉至所有場合。


2.無法正確運用構音器官,發出正確的語音:醫師檢查無任何器官(如聽力)上的障礙,構音器官(如舌繫帶、唇、顎)亦正常,可是就是無法發出該音,即使模仿亦無法做到,此時要考慮的應是構音器官的運用問題。


   策略的應用:


(1).首先從音韻歷程分析診斷資料,瞭解個案錯誤音的組型,如缺乏送氣音、前置化、後置化、塞音化、鼻音缺乏等。


(2).若是構音器官功能不佳,依其錯誤組型選擇藉構音器官運動訓練之項目來加以訓練,以加強個案之口腔功能。


(3).若非構音器官功能的問題,只是不知如何正確發出目標音,此時則可藉由以下幾種方法大達到目標:


甲.若個案聽辨力尚可,則可使用語音漸進修正法、感覺動作矯治法引導出目標音。


乙.若個案的聽辨力較差者,則可使用語音位置法藉由矯治人員之說明、示範,使個案順利發出正確目標音。


丙.倘若仍無法藉由矯治人員之說明、示範而自行發出正確音,此時則需使用動作肌肉運動知覺法,藉由矯治人員使用壓舌板或手,實際地操弄個案之構音器官,使目標音得以順利發出。


(4).目標音之穩定與類轉則可參照前面所述之方式進行。


3.運動語言的流暢度:運動語言的流暢度即構音器官對重複進行有節律的語音動作的靈活度,它關係著個案在表達一連串語言時不同語音間輪替的流暢性。靈活度不好的人,整體語音的清晰度較差,其通常導因於構音器官之協調性不佳。


   策略的應用:


   此時可藉由構音器官運動訓練騋之輪替運動來增加構音器官之靈活度或利用各種模仿練習(如動物叫聲、器物聲音)、音節遊戲等,都可以增進運動語言之清晰度。


4.聽覺的記憶廣度:聽覺記憶廣度不但影響到個案對語言的接收度--即能跟著治療者仿說的程度,同時也與個案語言的表達能力--即表達語句的長度有關。聽覺記憶廣度差的人對語言的接收、表達上,不論質或量,都會有明顯落後情形。


   策略的應用:


   聽覺的記憶廣度不佳的孩子,不論在聽辨練習、或教導發出正確音時所使用之策略,口語敘述不可太多、太長,以免個案無法理解,其適合之策略有多重感官統合刺激訓練、動作運動知覺法等,儘量減少口語之描述,配合逐步漸進法,使發出之語音能逐漸接近目標音,待發出正確之目標音後,透過分散練習讓目標因穩定下來,最後則需擴大練習的情境。並讓目標音得以應用到所有的場合。


5.其他如家庭主要使用語言、不當說話模式之模仿:當個案家中有構音異常的兄姐或父母,常因模仿因素而造成構音異常,除了對個案使用以上之相關策略時,亦需對其家人進行家族治療。   


(二)、依錯誤的嚴重性不同之策略介入


1.當個案只有幾個不同類型之錯誤音或錯誤情形不穩定:


(1). 只有幾個不同類型之錯誤音:只要針對錯誤的情形,進行個別音之矯治即可。矯治策略則根據個案錯誤音之原因進行介入。


(2). 錯誤情形不穩定:錯誤音在某些語詞中可以正確發出,在某些語詞中卻又發不出。表示個案可以正確發出該音,但因從小學說話時,或因發不某音、或因聽辨錯誤而造成長大後某些語詞一直沿用過去的錯誤音。此時,無需再練習發出目標音,只需利用配對刺激法、最小對比法,進行目標音與錯誤音之區辨,即可將目標音引導出來。接著再利用自我評估法穩定目標音。最後運用提醒刺激,進行常用語之訓練,將習得之正確目標音應用到所有場合。


2.當個案之錯誤音可以歸納成幾組錯誤類型:則可先依音韻歷程分析其錯誤音類型,再從語音脈絡中選取優先矯治之目標音,再依其目標音錯誤情形進行矯治。


3.當個案錯誤情形非常嚴重幾乎全部省略或完全扭曲時,當個案錯誤音達20個以上,或甚至更多,聲韻母大約只能發出幾個音時,個案構音器官功能之運用困難是其主要因素,因此需先從構音器官運動訓練開始,進行唇、舌頭、顎、吹氣練習,然後再從個案語音脈絡中找出目標音以便進行構音矯治,當個案發出正確目標音時,為避免新音流失或新舊音混淆,需使用最小配對法穩定之。待其發出正確目標音,再依其錯誤情形,參照前面所述之策略進行即可。


(三)、依個案年齡、能力不同之策略介入


1.個案年齡較大(指學齡兒童)


(1).理解能力和專注力較好者:針對這一類個案,可先參照音韻歷程找出其錯誤類型,再依循傳統構音矯治的程序和策略進行即可完成目標。


(2).理解能力或專注力較差者:這一類個案在採取傳統構音矯治之策略時,多用動作、多感官之學習方式,減少口語描述,再採用分散練習方式,使目標音穩定,並利用家庭作業及有關人員協助以利目標音之類轉。


2.個案年齡小(指學齡前幼童):


(1).理解能力和專注力較好者;依矯治情境之需求,可以先以Blodgeet 和Mille根據音韻歷程所設計之治療策略進行,待療程結束後若有部份構音未矯治完成,則運用傳統構音矯治策略就其個別錯誤音進行矯治。


(2).理解能力或專注力較差者:實施程序大至與理解力或專注力較好者相同,但當構音矯治未完成時,使用傳統策略進行矯治時,則需多使用多感官統合刺激訓練,並以遊戲、圖卡、實物等方式進行,以減低其因理解力差或專注力欠缺而拒絕或不耐煩學習。在其穩定及類轉階段,則需多融入實際情境,以增進目標音之類轉。


三、介入策略的限制


根據個案構音異常之不同原因、嚴重性及個案年齡大小選擇不同的策略介入,然而,這些策略在運用時仍有其部份之限制:


(一)、對於年齡小、專注力差或理解力有困難者,反覆、片段而無意義的練習是不適合的。


(二)、對於聽障、聽辨力極差或專注力欠佳的個案,實施聽能辨別訓練、語音漸近修正法、自我評估法是無任何效用的。


(三)、對於構音器官功能運用有困難者,若只是實施音韻歷程之治療課程是無法完成構音矯治的。


(四)、於有身體防禦或口腔過度敏感者,動作肌肉運動知覺法、多重感官統合刺激訓練、構音器官運動訓練等方式是無法使用的,除非先利用系統減敏感法,逐步去除其防育禦,但在實際運用上有其困難。


(五)、對於理解力較差或智能上有障礙者,過度練習則需小心,常常過度練習結果造成過度類化,新音完全取代了舊音。


(六)、對於因家人錯誤模仿造成之構音異常,若家人無法同時接受構音矯治,則個案運用家庭作業及相關人員協助時,那些錯誤音之典範(即家人)則需排除或隔離(即矯治期間減少個案與之對話之機會)。


貳、結  論


構音異常之矯治從早期以知覺動作為基礎的訓練,至七0年代逐漸進入臨床領域的音韻分析理念。到最近幾年Hoffman等人鼓吹「全語言」(whole-language approach)治療理念,構音矯治之理念不斷在改變。


事實上,正常的語音表達本來就同時牽涉到發音的動作層面和在語言中的使用規則,兩者互相交織,可謂一體兩面。在治療上,通常融入兩種理念,只不過比重不同。Bernthal和Bankson(1988)認為:理念上可以從說話動作和語音歷程的層面區分,而治療應該可以融入兩種理念的技巧。近來,構音與音韻障礙的矯治已經逐漸走向理念整合的趨勢---從過去以建立個別的小能力為起點的做法逐漸走向重視以溝通為本位,在有意義的互動情境中建立新行為的作法。


以目前筆者任教之高雄市語障資源班的情況來說:學齡前與學齡兒童的在構音矯治的方法上,隨著年齡的差距所導致的注意力、理解力及經驗背景之差異,學齡前幼童普遍都較學齡兒童來得低;再加上近年來語言發展遲緩幼童比率一再提高,傳統的構音矯治多採一對一方式進行(因每個學生錯誤的情形、原因大多不同),利用構音器官功能的不斷修正,以發出正確的構音。整個歷程來說較為結構化、機械化,對學齡兒童(尤其年齡愈大的孩子)較為有效,且整個療程的時間較短、節省時間;可是對於那些年齡小、或具有其他障礙的兒童而言,那些矯治的療程,實在太抽象、太無趣了,他們根本無法理解,你在作什麼?甚至拒絕學習。因此,將音韻歷程分析、全語言的觀念帶進語言治療的活動中,來適應這些年齡較小、或具有其他障礙兒童,實在有其必要性,


然而,在運用這些策略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考量,適時搭配合宜的策略,才能在最短的時間、最快樂的氣氛下,完成構音矯治的目標。

 


參、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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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曾進興主編。語言病理學基礎,第三卷。台北:心理出版社有限公司,民國八十八年。
Ø       林寶貴。語言障礙與矯治。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民國八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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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劉麗容。如何克服溝通障礙。台北:遠流出版公司,民國八十三年。
Ø       許天威、徐享良、張勝成等主編。新特殊教育通論。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民國九十年初版二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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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林麗英。家有學語兒。台北:信誼基金出版社,民國八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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