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 榮譽理事長 莫素娟

 

立法院在今年的1月13日通過行政院組織法,確認未來行政院設14個「部」、8個「委員會」、3個「獨立機關」、中央銀行及附屬機構故宮博物院,由現有37個部會精簡成27個機關。

這個法案在各界廣泛的討論了20幾年,遺憾的是在各方角力下,分屬各部會的身心障礙業務單位紛紛被併裁或降低原來的層級,100多萬的身心障礙者,加上家屬、照顧者,幾近400萬人口的族群,相對仍然保留的退輔會、原民會、客委會,充分顯現身心障礙族群的福祉需求被矮化了。

以教育部特殊教育政策及功能目標規劃為例:

一、在行政院組織改造規劃下,教育部將整併行政院體委會及青輔會並設置八司二署。

二、教育部設置「特殊教育諮詢會」,並由部長擔任召集人,遴聘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及教師團體參與諮詢、規劃及推動教育部特殊教育相關事宜。

三、在教育部成立「綜合規劃司」下設立「特殊教育行政科」,負責統籌大專校院及教育部特殊教育整體政策與執行之相關業務。

 四、成立中小學及學前教育署,設置「特殊教育組」,並下設:行政規畫及資源科、課程教學與學生事務科2科,負責學前、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含特教學校)教育,及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業務。

五、為輔助各級政府特殊教育行政效能,學者建議能成立全國性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中心一節,教育部亦將積極研議成立「國 家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中心」或於「國家教育研究院」增設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教育部門之可行性,以協助教育部未來特教研發工作。

如今審定的教育部組織架構,已將原來的特殊教育小組縮編為綜合規劃司的一個特殊教育行政科,負責統籌大專校院及特殊教育整體政策與執行相關業務,而把中部辦公室升級為中小學及學前教育署,設置特教組下設兩個科。由此可見教育部不設立辦理身心障礙行政業務專責單位,沒有看到以身心障礙學生為主體的核心價值。不重視特殊教育的心態昭然若揭。民間團體必然要正視「行政院組織法」的後續發展!讓孩子成為特殊教育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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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