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奧運會與其他運動組織所舉辦的活動有所不同,其主要的特色有下列幾點:

1.參加特奧沒有最高年齡的限制,凡年滿8歲以上的智障人士經過註冊並經過8

  週訓練即可參加特奧運動會

2.鼓勵不同能力的運動員皆能參與:每一運動項目均有為各種不同能力層次的人

  所做的不同活動設計;沒有任何運動員,會因為能力低落而被排除參加活動的

  機會。

3.每一位運動員,都能夠因為他們自己個別獨有的表現特質,而分別受到鼓勵及

  讚賞;在比賽之後立即頒獎,除了前三名可獲得金、銀、銅牌外,第四名之後

  的每一位運動員,都能夠上頒獎台獲頒緞帶,接受獎勵。

4.特殊奧運的比賽結構,是以「分組」的管理程序及「百分之十」的規則,做為

  規劃的內涵。換言之,是以「運動員和與他們能力相近在百分之十範圍內的其

  他運動員同場公平競技」的精神來進行比賽。

5.所有不同能力層次的運動員,均有同等機會,循著特奧會的獨特選拔系統而晉

  級參加比賽,以追求個人的持續成長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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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