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爭取在中興新村「文小四」預定地設置「南投特殊教育學校」;但里民卻懸掛反對白布條。

 里民反對的理由,在於該校未來可能招收「嚴重情緒障礙」學生,會對社區產生威脅,影響社區安定。其實,部分縣市已設置「特殊教育學校」,與一般學校無異,學生都很單純,不會對社區里民產生任何傷害;以臺北市為例,就有啟聰學校、啟明學校、啟智學校和文山特殊學校四所特殊學校,設立迄今,並未發生學生傷害里民的情事。因此,里民擔心,顯然是資訊不足所致。

 依《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各直轄市、縣(市)應至少設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分校或班),每校並得設置多個校區。」南投縣設置特殊教育學校,應是有其必要,而且也是照顧弱勢學生的體現,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里民的想法,應該尊重,但不要給特教學校貼標籤,認為一旦鄰近設立特教學校,就會影響地價和社區安寧。縣政府有責任辦理說明會,與里民溝通,並提供實例說帖,讓里民充分了解,以爭取支持。里民也要有同理心,萬不可因心存成見或歧視而一味反對。

 

 

資料來源:國語日報 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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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