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兒童的語言發展可分爲6期,如下:

1﹒發音時期:
從出生至一歲左右,是幼兒出生後發音的預備期。笑聲、哭聲甚至發出『嗚嗚』、『呀呀』等聲音,均是此期兒童的語言。嬰兒的語言發展可說是從哭聲開始,約從三個月到一歲爲止。嬰兒偶然會牙牙學語,重復發出一些無意義的聲音﹝如『da da da』﹞以吸引別人的注意。至九個月大,嬰兒會開始對簡單的命令有反應。此時期的幼兒語言發展,可說是從無意義到有意義,由無目的到有目的,由生理需求的滿足到心理需求的滿足。


2﹒單字句期:
從一歲到一歲半開始說話,幼兒己學到第一個真正有意義的字,能發出重的單音,如『爸』、『媽』等,但這些單字己表示整句的意思,同時幼兒亦會以『聲音』的妤征代稱物品,如『汪汪』代表狗。


3‧多字句期(稱呼期):
約從一歲半至兩歲,幼兒開始將不同的兩個詞語組成一句子,從單字句逐漸進展至數字句,如『媽媽,汪汪』,再進而發展多字語句。開始時,兩個語句常有間隔,但結構不甚緊密,可說是亳無文法,如『媽媽—車』。此外,幼兒也開始使用一些詞,最先是名詞,如『糖糖,花花』,漸漸加入動詞,再增加形容詞。此時,幼兒說話不再只是發音及模仿成人的聲音,並且,開始學習語句的意義。在此期幼兒的語言發展神速,口語詞學習得很快。
 

4‧文法期:
兩歲到兩歲半,幼兒開始注意文法,可清晰、正確地說出一完整的句子;約在兩歲半時,幼兒己開始有人稱的觀念,會使用『你、我、他』,開始意識到自我,發現自已與自已的世界是相對立。及有客觀的存在,此外,幼兒己能瞭解聲音所代表的意義。


5‧複句期(好問期):
兩歲半到三歲半,此期幼兒逐漸多使用複句,雖然使用時常出現遺漏關係詞的現象,但這現象會逐漸有改善;三歲期間,幼兒的字可以高速增長,以長串的字組成句子,並能正確的文法表達。而這時期的幼兒還有一特徵,就是喜歡發問,故這時聊又稱『好問期』,這時期可是定幼兒將來語言發展的關鍵時期,父母應有效的加以輔導,以滿足其求知欲及語言發展。


6‧完成時期:
四歲至六歲,幼兒的語言已能掌握完整的語言運用能力(包括發音和文法),並由好奇的發問與學習新詞而逐漸演變至追求語句的內容和求知,所以,常會問〝為什麼﹖〞〝誰說的﹖〞,〝什麼時候去?〞。至六歲,幼兒已可以說流利、準確的語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