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奧運起源於一個給心智障礙者的運動夏令營,後來擴大規模,在1968年於美國芝加哥舉辦一場大型的運動會,從北美各地來了超過千名的運動員。在運動會上,尤妮絲.甘乃迪.史維法(Eunice Kennedy Shriver)女士宣佈成立特殊奧委會,從此特殊奧運成為固定的國際運動盛會。

  在1971年,特殊奧運得到美國奧委會的認可,開始使用奧運會(Olympics)的名稱;1977年首度舉辦冬季特奧;1988年得到國際奧委會的認可。2003年特奧首次走出美國國境,在都柏林舉辦,150個國家、七千人參賽,同時這也是特奧首次開幕與閉幕典禮被轉播。

  特殊奧運接受不同能力的運動員,沒有人會因為能力差而被排除在外,不論是參加比賽或是得到鼓勵─特殊奧運會使用分組系統,讓參加者和與自己情況相近的運動員競賽;同時特殊奧運不僅只表揚得到名次者,特奧會欣賞並鼓勵所有參賽運動員的特質與其表現。

國際特奧會

中華台北特奧會

 

資料來源: 身心障礙者服務資訊網 http://disable.yam.org.tw/life/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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