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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六書原理及文字本身可能的意義線索或記憶線索,設計有助於學童記憶中文字的意義化教學內容,
亦即利用學習策略或記憶策略的原理,使文字變得有意義,以協助學童對於生字的記憶。


例如
(1)「瞎」:「眼睛被害,就是瞎子了」,
(2)「琴」:「二個國王今天一起彈琴」。


使用意義化識字教學法,閱讀障礙學童之正確識字字數高於一般識字教學法、形聲字識字教學法、基本字帶字識字教學法(胡永崇,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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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