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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試做是將個案實際放在工作現場從事該項工作,與一般員工同時上下班,但並不是正式任用。

 

現場試做評估的項目包括:

(一)工作技能是否符合雇主要求。

(二)工作行為是否能符合要求。

(三)工作環境是否為無障礙。

(四)是否需要特殊輔具或職務再設計以達最佳的工作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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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