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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理論的一種,指青少年為自己行為辯解的心理作用,有學者認為若學會中性化技術,就容易發生偏差行為。

包括:

1.責任否定—把罪行歸咎給外在環境

2.傷害否定—不承認別人受到傷害,把「偷」當作「借」

3.被害者否定—否認其行為有被害者,視打人為正當防衛

4.譴責譴責他們的人—警察逮捕他們,反指警察貪污、野蠻

5.訴諸高度忠誠—辯稱其違法行為乃對其團體的忠誠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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