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HD使用藥物治療在臨床上證實大約有百分之七十的效果不錯。
興奮劑的使用,可使腦部負責抑制和持續專注功能的區域活絡。
增加腦部讓行為控制的功能。
例如:
(1)利他能(Ritalin)
目前國內最常用來治療衝動過動問題孩子的藥物。
藥效時間:3-8小時。
(2)迪西卷 (Dexedrine)
治療項目有:病態嗜眠,昏睡,發作性腫病(Narcolepsy),迷妄狀態等之覺醒劑。
治療孩童極微小之腦功能失常症候群MBD(Minimal Brain Dysfunct)
藥效時間:3-8小時。
(3)Adderall
是右旋安非他命與左旋安非他命的綜合,其藥效比Ritalin長,低劑量即可達到與高劑量Ritalin同樣的效果。
藥效時間:5-6小時
(4)塞洛德(Cylert)
學名為「匹嗎啡」,不如其他興奮劑安全,必須每六個月做一次肝功能血液檢查。
藥效時間:6-8小時
(5)斯德瑞(Strattera)
是一種用於治療ADHD的非興奮劑類處方藥物。它能夠抑制腦內一種稱為去甲腎上腺素的化學物質的活動。
藥效時間24小時,使用藥物的副作用,如頭痛、胃痛、失眠、食慾不振、容易被激怒、情緒不穩定或生長遲緩等問題。
大部份的副作用會在一兩個星期內或調整藥量後自然消失。
避免營養不良導致生長遲緩可在用餐後使用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