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事件處理迷思(100年10月14日)
文/段傳芬
一般特教教師在處理學生性平事件時常有所迷思,而任何一個錯誤的想法,都可能導致學生因為沒有被通報,或通報後未妥善處理而繼續受害,嚴重影響雙方的身心健康,甚至造成被害者後續變成加害者的惡性循環。
在性平事件發生時,第一線特教教師很需要學校的主任、校長去協助澄清,並啟動專業團隊的模式,即時引進相關專業人員,如學校社工,在第一時間協助老師釐清事件及處理程序,將事件妥善處理,避免受害學生再次受傷,也讓加害學生得到適當的教育及輔導。
茲將學生遭受性平事件後,特教老師常有的迷思及澄清略述於下。
◎怎麼會發生在我班上?
教師首先會面臨的是情緒震撼,例如:羞愧、害怕、骯髒、挫敗的感覺,這種感覺會阻礙處理事件的理性思考,須第一時間找人釐清。記住,任何事都有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應採用「面對、處理、放下」的原則。
◎沒有性交也算性侵害?
根據《兒童性侵害防制法》,所謂的「性侵害」定義為,凡是違反個人意願的性交行為及利用個人從事色情表演、拍A片或裸照,即為個人性侵害。
◎沒有性的意圖,只是摸女生,這樣算嗎?如果是,不是通報不完嗎?
加害學生雖然沒有性的意圖,但有表達性暗示的行為,就代表他的表達方式是錯誤的。通報不是判罪,而是讓更多人來協助他,也代表老師的教學須將此種行為的矯正及訓練,擺在第一優先,可以列入個人教學計畫,當成一個主要教學目標。
◎只是無意的行為,不是故意的侵犯。
曾經有智能障礙學生習慣去抱人、親吻人,或靠近人,這是因為其智能發展而伴隨的幼齡行為,也要通報嗎?若有此疑問,可以跟學校社工討論如何界定,畢竟社工在性平事件處理上比老師專業。
◎問不出來怎麼辦?
受害學生有表達困難,說不清楚,一下說有,一下說沒有,也無法具體指證時間跟地點,老師聽不懂學生說的,就當成沒發生?不行,要先當成有發生,畢竟身障生人身安全是第一重要的,可以先通報,再進行多方確認。教師可試著用人偶協助身體部位的確認,也可以用是非題○或X來協助學生確認所提供的訊息。
◎社工介入後可提供什麼協助?
社工會先評估情節輕重,以及個案雙方及其家庭是否需要協助,或是否須進行其他保護措施(通常是執行兒少保護法的內容),不會做超過職責範圍的事,兩性教育還是學校須負責的工作。
◎擔心通報後,別人會對身障生另眼相看。
身障生是各種校園安全事件的高危險群,性平事件處理過程都是保密的,不須擔心曝光的問題。
◎不想面對教學的失敗。
性別平等教育平常都有教,卻還是發生性平事件,是不是代表我的教學失敗?學生沒學會,代表需要再教,教師應多精進、充實兩性教育教材教法,或是透過教師團隊討論模式,不要單兵作戰。
◎各校資源班、特教班幾乎都只有一班,又不能轉班,轉學後他要去哪裡?既然無法隔離,就不用通報,老師自己處理就好。
記住,教育安置與通報是兩回事。
◎上級長官不願通報。
已向上級長官通報,但長官說不用通報,請老師多留意、加強輔導,把責任推回給老師。若遇到上述情形,應了解學校擔心、顧忌什麼?是不是自己訊息沒有提供清楚?可提供清楚的書面資料,說明這是兒少保護法的通報範圍,說服學校進行通報,共同面對處理。
文章來源:http://www.mdnkids.com/special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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