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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目標是教學目標的一種。這種教學目標是以學生的行為表現作為敘述,與一般以教師活動或教材內容等敘述的目標不同。換言之,行為目標是陳述教師預期學生在學習某一單元教學之後,所要達成的行為改變。

行為目標的特質有三:
1.精確性 
2.可觀察性 
3.可測量性 

行為目標的設計,則應包括下列五個要素: 
1.敘述學習進行時的情況或條件。
2.敘述學習者的特徵。
3.使用動作的敘述說明可觀察的行為。
4.說明結果。
5.敘述評鑑學生成就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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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