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疾病分類到身心障礙分類?從ICD到ICF
台北護理學院長期照護所所長 李世代
長久以來,『何為 健康問題 ? 』、『何為 照護問題 ? 』,甚至進一步言及對此健康照護問題之種種描述,『何為一個 健康照護問題 ? 』、『總共有多少的 健康照護問題 ? 』包括數目多寡、高低、大小、輕重等健康照護問題之程度,我們始終能適切描述與掌握。前述之問題本從生活領域中之方便隨意描述以利溝通與傳達,然而可能人言人殊,故當然須發展成客觀、專業、固定而依問題之 本質、部位、成因 及 對生活功能活動及社會角色扮演衝擊 或 剝奪等 因加以具體歸類而描述成系統化之內容者,即成為西方社會『 分類系統 』之濫觴,其適用於所有須描述、定位、歸類等領域。有了建構完備的『 分類系統 』,方始能進一步有作延伸性之論述。
近三百年隨著對 『健康問題』之 日漸了解 而經驗日見累積,歐美各國亦進一步透過公體系規範傳承健康死亡之登錄,以圖了解、掌握,並嘗試解決這些健康照護問題。進入二十世紀,將過去二百多年經驗之累積傳承而形塑了近代之『 疾病及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