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語言發展可分爲6期,如下:
1﹒發音時期:
從出生至一歲左右,是幼兒出生後發音的預備期。笑聲、哭聲甚至發出『嗚嗚』、『呀呀』等聲音,均是此期兒童的語言。嬰兒的語言發展可說是從哭聲開始,約從三個月到一歲爲止。嬰兒偶然會牙牙學語,重復發出一些無意義的聲音﹝如『da da da』﹞以吸引別人的注意。至九個月大,嬰兒會開始對簡單的命令有反應。此時期的幼兒語言發展,可說是從無意義到有意義,由無目的到有目的,由生理需求的滿足到心理需求的滿足。
兒童的語言發展可分爲6期,如下:
1﹒發音時期:
從出生至一歲左右,是幼兒出生後發音的預備期。笑聲、哭聲甚至發出『嗚嗚』、『呀呀』等聲音,均是此期兒童的語言。嬰兒的語言發展可說是從哭聲開始,約從三個月到一歲爲止。嬰兒偶然會牙牙學語,重復發出一些無意義的聲音﹝如『da da da』﹞以吸引別人的注意。至九個月大,嬰兒會開始對簡單的命令有反應。此時期的幼兒語言發展,可說是從無意義到有意義,由無目的到有目的,由生理需求的滿足到心理需求的滿足。
訊息處理理論對教學的影響,綜合各方觀點,可歸納如下列幾點:
(1) . 學習的歷程中扮演主動積極建構的角色
由資訊處理模式的觀點認為,學習者在學習的歷程中並非被動地接收來自外在環境的訊息,也非對外在刺激只做機械式的反應。從許多的研究指出,在整個學習歷程中,若學習者能扮演主動、積極建構的角色時,他就能比較有效的表徵訊息、選擇訊息、詮釋訊息、組織訊息,進而能選取不同的策略以產生合適的反應。
常模參照測驗(norm-referenced test):
指測驗結果,根據分數在團體中位置而加以解釋,採用相對性標準比較,一般以平均水準為參照點。如大學聯考、國家高普考試、月考、期末考等教師自編測驗、標準化成就測驗、智力測驗、性向測驗。
標準參照測驗(效標參照測驗)(criterion-referenced test):
(一)發展有效的、全面的溝通系統
教師或家長應讓只有部分口語能力的學生,也能使用AAC輔具來補償口語上的不足;同時也應讓沒有口語的學生使用AAC輔具,進而發展出有效、全面的溝通系統。
雖然多數教師認為學生有部分口語能力就應繼續加強其使用口語的能力;而無口語表達能力的學生,其本身所使用的溝通方式已經足夠,所以不需要加強其他的輔助溝通方式。但是為了讓學生能更有效、快速地學習,並增加與他人互動的機會,教師不見得要侷限在口語能力的教學,如果學生能透過AAC輔具而有效提升溝通效能的話,那麼教師就應該教導學生使用AAC輔具,以拓展學生更有效、全面的溝通系統。
情緒行為障礙的定義是一種主觀的判斷,因此要有明確的鑑定標準、方法、工具與流程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在沒有明確而完善的鑑定標準下,要盡可能客觀地執行情緒行為障礙的鑑定,是需要多元專業團隊來仔細收集資料綜合研判,但是多元專業團隊的組成與運作尚未明確、其功能也未完全發揮,這是情緒行為障礙鑑定安置困境之一(羅湘敏總校閱,2008)。
我國情緒行為障礙定義中有排除條款,即在鑑定的過程中要收集資料排除因為其他干擾因素如智力、感官、健康等造成障礙的疑似學生。雖然此舉可以減少錯誤的鑑定安置,但是有導致許多學生被認為是單純的社會適應不良而不能接受特教服務(陳志平,2010)。此為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困境之二。
除了上述過度排除的困境之外,我國鑑定標準中明確指出情緒行為障礙包含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精神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及其他持續性之情緒行為障礙,且得參酌醫學診斷資料。這樣的定義,讓國內有些教育人員以為醫學診斷是必要的鑑定文件,如研究者所服務縣市之鑑輔會,在情緒行為障礙的鑑定方面,即要求教師需提供醫院之診斷證明,方才受理。Kauffman認為教師所提供的資訊對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之鑑定是最有效用的(羅湘敏總校閱,2008)。醫學診斷資料並無法提供有用的輔導介入建議,仍要收集學校相關輔導資料作為鑑定安置之佐證。特殊教育是以教育為目的,一切要以鑑定標準為主,不宜過度依賴醫學診斷資料(洪儷瑜、單延愷,2005;陳志平,2010)。而過度依賴醫學診斷是情緒行為障礙鑑定安置困境之三。
鑑定流程中第一階段為篩選,其中一種方式是學校主動進行全校性篩選,以及早找出需要協助或疑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但有些學校未落實篩選制度,以致延後轉介,此時學生的障礙程度已經發展到非常嚴重需特教專業的介入或移到其他隔離機構進行教育(羅湘敏總校閱,2008)。我國國民教育階段雖然有實施全校性的憂鬱症篩選或人格心理測驗,但是情緒行為障礙學生數佔全體學生數之百分比仍偏低,佔0.1%,足見雖然有做篩選,但後續的輔導與轉介並沒有落實。這是情緒行為障礙鑑定安置困境之四。
文/蕭金土
特殊教育學校與回歸安置何種方式較優,實見仁見智,惟身心障礙學生之安置當以其障礙程度及特殊教育服務需求為主要考慮,茲將特殊教育學校之優缺點分述如下,其增進觀看之了解:
1特殊教育學校之優點
(1)特殊教育學校適合重度障礙或適應能力較差的身心障礙學生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