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特殊教育教師甄選試題

108特教試題  

文章標籤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7) 人氣()

最新特殊教育法規集錦

特殊教育法規集錦.png

 售價:100元

< 2019年6月  14版 >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3) 人氣()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九條修正總說明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一百零一年九月十四日訂定發布,歷經二次修正,最近一次係於一百零六年七月五日修正發布。現行第九條第一項第八款有關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不得為教師助理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及特殊教育專(兼)任相關專業人員之規定,考量精神疾病痊癒與否於實務認定有其困難,且為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消除對身心障礙者之歧視性文字,並為保障是類人員就業權益,爰參照行政院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審查教師法修正草案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教師法修正草案,其中第十四條業已刪除現行第一項第七款所定「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之政策方向,修正本辦法第九條。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第十條修正總說明(108.05.08 修正)》

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係於七十六年八月十四日訂定發布,歷經十一次修正,最近一次係於一百零三年三月十二日修正發布。

基於目前特殊教育學校招收之身心障礙學生障礙程度日趨嚴重,特殊教育學校每班應置教師助理員,另為促進與維護身心障礙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並健全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修正特殊教育學校輔導人力配置,爰修正本標準第十條。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3936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42647 條條文;增訂第 28-1 條條文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章來原: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903290195.aspx

 

立法院院會29日三讀通過修正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以利提升各級學校辦理特教教學品質,通過條文包括修正高中以下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評鑑週期,由「每3年」修正為「每4年」辦理一次,或依學校評鑑週期併同辦理。中央社記者范正祥攝 108年3月29日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07學年度特殊教育教師甄選試題

2019_107學年度_v3.jpg

預計107年12月26日起開始販售。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5) 人氣()

同儕協助學習策略(Peer-Assisted Learning Strategies,簡稱PALS )

【107彰師特研所】

 

同儕協助學習法(peer-assisted learning strategies,PALS)是一種同儕相互協助與教導的方法,將學生兩人一組配對進行同儕協助學習策略。一人先作指導者(tutor),另一位為被指導者(tutee),教學告一段落後,再角色互換。教師必須事前挑選程度教較好的同儕,經訓練後,協助與教導程度較差的同學。教師必須嚴密監控每個學生扮演的角色,並且在教學需要時,及時介入。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最新特殊教育法規集錦

特殊教育法規集錦.png

 售價:100元

< 2018年10月  13版 >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8) 人氣()

106學年度特殊教育教師甄選試題

106學年度特教試題.jpg

預計106年12月 25日 起 開始銷售。 

 

文章標籤

陳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