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TS教學的意義
STS(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結合科學、科技與社會的一種教學模式,源於1990年美國國家科學教師協會所提出,不僅成為美國科學教育的一大主流,也是各國跟進的潮流。
二、課程設計的理念與教學模式
一、STS教學的意義
STS(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結合科學、科技與社會的一種教學模式,源於1990年美國國家科學教師協會所提出,不僅成為美國科學教育的一大主流,也是各國跟進的潮流。
二、課程設計的理念與教學模式
一、皮亞傑(Jean Piaget)認知發展論
皮亞傑把認知發展分為四個主要時期:
(一)感覺動作期:約在出生至兩歲的年齡層,嬰兒只能調整各種感覺和動作,以認識外在的環境
(二)前運思期:二至八歲的兒童,具備有限度的邏輯思考能力,同時也會使用符號來代表真實的事物
一、懲罰、管教、輔導之區別:
(一)懲罰──是對犯過或違規者給予身心上適當的痛苦或不適之報復,是管教活動的一部份。包括報應性、懲戒性、感化性及恕道性之懲罰。懲罰掌握無據不罰、無效不罰、無益不罰、無需不罰之原則。(歐陽教,民87)
(二)管教──包括消極面與積極面之管教
1.消極面:有效處理學生問題,避免破壞秩序或不當行為發生。
一般人總以為調皮搗蛋、活潑亂跳、注意力不集中、行為衝動或有攻擊性行為就是過動兒,然而若非經醫生進行症狀判斷,我們將無法視為過動兒。
根據研究顯示,過動兒可能是體內化學物質不平衡產生,若班上有疑似過動兒之兒童,應長期做觀察記錄,並協助家長與小兒科醫師討論,經診斷結果做以下輔導:
(一)非過動兒之輔導方式
1.運用行為改變技術,增強原理,耐心輔導,逐步改變其偏差行為。
(參考特教法施行細則第18條及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
(一)轉銜服務的意義:
係指學生學習跨階段時,如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職)三年級,要進入另一階段學習時之各項服務,讓學生能順利做好各項銜接工作。
中重度障礙學生如果在行動上有困難,在入學前學校應盡量安排學生在低樓層,及鄰近洗手間的教室學習。
此外應注意學校的建築物和洗手間是否不利輪椅的進出;走廊、洗手間地板濕滑也亦發生危險。
如果學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差,有便溺的問題,教師應該在處理完後主動聯繫家長,並討論可行的方案。
教師對於班上其他學生,更要以「一起幫助同學」的角度思考,輔導學生同理與尋求解決之道,而非憐憫或訕笑。
聽障學生因為其障礙,可能會有口語溝通、學習、人際與生理的問題。聽障學生所配戴的助聽器,雖然可以幫助他們聽到聲音,但是助聽器僅是將收到的聲音音量放大,包括主要的聲音和環境噪音,因此聽障照學生聽到的,可能仍是不清楚的聲音,因此在學習環境的安排上,教師應格外留心。
在教學上,教師可以請學生配戴FM助聽器,老師也配戴FM聲音發射器;在座位的安排上則應方便學生讀唇、容易聽到教師聲音的位置;老師也應面對學生說話,注意說話的速度,並加手勢等生動的肢體語言;此外多運用視聽等多媒體教材亦可以幫助學生學習;人際及生活上適時地輔導與支持,亦有利學生在校的生活適應。
參考資料:
張蓓莉等主編(民85):如何發現與協助特殊教育學生。師大特教中心,58-63。
學校雖然沒有特殊班,但目前很多學校已廣設資源班,大部分也都聘有合格特教教師,因此若兒童有特殊教育需求,應可尋求校內特殊教育教師的協助。
如果校內並沒有特教人員能提供協助,學生導師、任課教師輔導老師、行政人員及相關專業人員,可以透過對學生的觀察、測驗資料等,來瞭解、分析障礙學生的能力現況,並且就各個專業領域不同的角度,以對學生進行需求評估。
此外巡迴輔導教師、鄰近學校的特教老師、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中心及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亦提供相關的諮詢、研習、教材教具等服務,應可多加利用。
地理位置:在行政大樓、輔導室旁。
教室格局:多元化教學(12人團體教學區、至少三人獨立學習區)。
輔導時數:課後輔導是錯誤的方式。
師生之比例:師生比例1:8較佳,視所教的科目及學生程度而定。
如果該名學生視力喪失的情形不太嚴重,為一弱視學生,在閱讀方面可以利用特殊的放大鏡以方便閱讀;教師上課用的講義、投影或版書資料,可以在上課前先影印一份給該學生參考。此外應安排該生坐在教室的前排座位,以及行動與聽力不受干擾的位置,並安排熱心的同學協助其學習。
如果學生為全盲,普通班教師可以透過資源教師(或學校的特教老師)的協助,安排定向與行動訓練,學生若需要透過點字來學習時,也可以透過特教老師的幫助來指導,及申請盲生的點字課本,以及相關的教材教具。
學校進行紙筆測驗時,也可以體貼地為弱視學生放大考卷,以方便閱讀與書寫;針對全盲的學生則可以製作點字考卷,或利用盲用電腦,或者請學生以口語的回答代替紙筆的測驗。
肢障及腦性麻痺學生入因身體動作而影響體育活動的學習時,經徵詢學生意願,確有必要時,教師、家長、學生與體育教師可以共同討論,為學生安排特殊的體育課程。參考學生過去的教育及相關醫學資料,依照學生本身的障礙程度、損傷部位、體適能狀況與運動需求,在IEP會議中訂定實施計畫,並且安排體育與特教教師討論合適的課程內容,以協助學生體能方面的學習。
課程內容的設計,可以針對有益復健的活動,如游泳或體操墊上運動等。或可考量學生專長或有興趣的運動項目來設計。高中職以上學生的體能狀況經評估後,亦可進行重量訓練課程,以增進其肌力與肌耐力。
如果學生的障礙情形嚴重,或持續惡化中,在設計及進行特殊體育課程時,皆應徵詢復健醫師與相關治療師的意見。
由於高中的學生已無智力方面的困難,高中資源班所提供的服務,主要著重在普通課程、教法的修正,學生殘存能力的發揮,以及發展、培養其優勢能力等。
學校資源班的課程,應依照學生學習的盲點,找出學業低落的原因,輔導其學習策略,並實施診斷教學。另外針對因為身體病弱、經常就醫的學生,資源教師亦應保持教學進度的彈性,協助學生學習因請假而缺漏的課程。
對於情緒障礙學生的輔導,應以其IEP所定為之,可提供其人際互動、社交技巧等相關訓練。關於其他障礙學生的相關課程,特教老師可採合作諮詢的模式,與相關教師或相關專業人員,探討特教方面有關的教學策略或者教學及其他專業上的建議。
此外,肢障學生的障礙不管在上肢或下肢,皆應注意其在需要操作學習的課程中,是否發生困難。例如在軍訓課時是否能夠舉槍、刺槍?工藝課時是否能以雙手操作機械設備或工具?實驗課程、家政課時是否能順利地操作器材?是否有小老師或同儕提供協助?是否能勝任體育與軍訓等室外課程的要求?是否能協調該科教師做適當的調整?這些問題都應在期初的IEP會議中研商,並記載於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中,並於期末進行檢討。
一、事件發生時的處理
1.安撫當事人的情緒,並委婉且耐心地聽其敘說事實經過。
2.了解受害人最親近的家屬或朋友,通知他們,請求協助。
3.通知家長、老師或學校行政人員,並保持現場完整。
(一)原因
生活太無聊,但一般觀察較難與人相處及建立關係的個體,自殺危機機會較高,
企圖自殺行為是由於人際互動關係中出現矛盾而直接產生,而這種矛盾情況是涉及個人在心理上一種特有的關連。
親人及自殺者認為重要的人對自殺者的求生意願是極具影響性。